黄火青出生于1901年,湖北枣阳人。青少年时期,他追求进步思想,向往真理与光明,并在读书期间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,逐渐成为一名心怀家国的进步青年。大革命时期,黄火青还参加了襄樊的反帝反封建爱国运动,并在1926年加入了共青团。入团的同年,黄火青转为正式党员,他以教书为掩护,积极发展基层组织,吸引身边的进步青年走向光明。

1927年,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失败,在国内革命活动陷入低潮之际,黄火青奉命前往苏联,进入东方大学留学。1930年,他返回国内。回国之后,黄火青担任了红14军一团政委兼参谋长等职务,投身工农革命队伍的各项建设当中。1931年,他被派到中央苏区。在中央苏区期间,黄火青不仅参加了反“围剿”作战,而且还担任了红军学校政治营政委,致力于为我军培养优秀的工农革命人才。
1933年秋天,黄火青还作为潘汉年的秘书前往福建,做19路军的统战工作。不过,因为国民党的干预,19路军最终以失败告终,黄火青也重返瑞金,并担任了红一方面军第九兵团政治部主任,继续投身中央根据地的第五次反“围剿”当中。1934年10月,他跟随中央红军的主力踏上了长征之路。

1935年,红一方面军与红四方面军会师之后,黄火青主要跟随红四方面军行动,先后担任了红四方面军党校教员、政治部军人工作部部长等职务,跟随红四方面军南下川康一带,于1936年10月到达甘肃,见证了红军三大主力的会师。
红军三大主力会师之后西路军成立,黄火青也参加了西路军,并渡过黄河,进入河西走廊作战。然而,在河西走廊作战期间,因为各种原因,西路军以战败告终,几乎全军覆没。1937年,石窝山会议之后,西路军余部分成三个支队突围,黄火青顺利走出了茫茫戈壁滩,并被接应到新疆。

在新疆休整一段时间之后,黄火青返回革命圣地延安,重新回到了组织的怀抱。到延安后,他担任了军政学院副院长、中央党校一部主任、秘书长等职务,主要从事军事教育工作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黄火青先后担任了冀察热辽军区副政委、热河省委书记等职务,在支前参战、根据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是革命胜利的功臣之一。
新中国成立后,黄火青先后担任了天津市委副书记、天津市委第一书记、市长等职务。任职期间,他迅速恢复与发展生产,改善人民生活水平,稳定社会秩序。同时,他还积极团结知识分子,依靠工人阶级搞好生产,努力做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,巩固了新生的政权。

1958年,黄火青被调到辽宁工作,担任辽宁省委第一书记等职务。任职期间,他狠抓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建设,并重视社会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,从而带动了辽宁其他产业的发展,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。
在1966年开始的那段特殊时期中,黄火青也受到冲击,身心受到极大极大迫害,但他始终保持着一个党员的崇高气节,与造反派进行了坚决的斗争。1978年,黄火青重新复出,此后他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,官至副国级。
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,他狠抓新时期检察事业的各项建设,尤其是在人员建设方面,倾注了大量的心血,健全了社会主义法治,为开创我国检察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1980年前后,黄火青还参与了“两案”的审判工作,他被人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厅长,直接领导“两案”的审查起诉工作,保证了“两案”得到公平公正审判,并经受了历史的检验。1999年,黄火青因病去世,享年99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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